1、婚後全款購房
婚姻專家趙律師解答:
1、婚後全款購房,離婚時應按市場價平均分割,得房者可給另一方一半補償。市場價以評估企业的評估價計算為標準。
2、假如夫妻雙方都要房,可採取競價方法獲得產權,以出價高者獲得房子,假如競價不成,可由法院判決確定。
2、婚後貸款購房
婚姻專家趙律師解答:
1、房子凈值由夫妻雙方平均分割,房子凈價值為離婚時房子市場價減去未還款本金。市場價以評估企业的評估價計算為標準。
2、假如夫妻雙方都要房,可採取競價方法獲得產權,以出價高者獲得房子,假如競價不成,可由法院判決確定。
3、结婚以前一方付全款購房
婚姻專家趙律師解答:這種情況為结婚以前個人財產,離婚時不再分割,無論離婚時是不是获得房產證。
4、结婚以前一方貸款購房,並已領房產證
婚姻專家趙律師解答:房子屬個人財產。婚後償還的貸款部分屬夫妻一同財產,在離婚時要進行分割。婚後無論是個人償還貸款還是以一同收入償還貸款,均不影響認定該部分款項為夫妻一同財產。
5、婚後貸款購房,婚後領取房產證
婚姻專家趙律師解答:房子屬一同財產,在離婚時要進行分割。注意:用房子市場價減去一方以支付的部分款項,剩餘部分由夫妻雙方一同分割。說明:婚後無論是個人支付房款還是夫妻雙方一同支付房款,不影響房子一同財產的形成。
6、结婚以前貸款購房,婚後雙方一同還款,離婚時尚未領取房產證
婚姻專家趙律師解答:此種情況可協商解決,如協商不成,法院不就產權歸屬進行判決,只對房子用權作判決。等到領取房產證後,另行起訴來確定房子歸屬。
7、爸爸妈妈部分出資購房
婚姻專家趙律師解答:爸爸妈妈在结婚以前出資購房視為對子女的贈與,離婚時將扣除此款,剩餘價值進行分割。婚後爸爸妈妈出資購房,視為對雙方的贈與,全額進行分割。
8、離婚時,一方提出買房時曾向爸爸妈妈借款,另一方對此借款不予認可。
婚姻專家趙律師解答:這種情況下,法院一般不對該債權債務進行實質性審查,一般會告訴主張借錢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訴
9、房產證上記載有第三人名字時,结婚以前一同出資購房,婚後房產本記載一人名字
婚姻專家趙律師解答:
1、在離婚訴訟案中,不對房本進行判決,有關產權的訴訟應當另案起訴。
2、也可以暂停離婚訴訟案,告訴當事人就房子產權爭議另案起訴,待房子產權爭議案作出判決後,離婚訴訟繼續審理。